
用英語和世界做朋友 臺南慈小與日本小學線上交流
臺南慈濟高中國小部(以下簡稱臺南慈小)四年級學生與日本土浦市立上大津東小學的同學進行線上交流。顏秀雯主任也向學生說明交流目的與流程,鼓勵大家把握機會,用英語分享生活、認識新朋友。活動由蔡同學、邱同學兩位學生代表分別以日語與英語致詞揭開序幕。 兩校學生以英語互相介紹,分享喜愛的科目、運動、水果、食物與校園生活;接著分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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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自2019年生效,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讓民眾預先了解生命末期的醫療選擇,決定是否接受維生醫療,並與家人溝通達成共識,避免無效治療。台北慈濟醫院每年辦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研討會,有感於近年「斷食善終」議題引發社會關注,特於10月29日以「停止飲食的選擇?醫療、法律與家庭照護之間的多方對話」為題,邀請《斷食善終》作者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復健科畢柳鶯醫師、萬國法律事務所黃三榮律師,以及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楊秀儀教授,從不同面向,探討自主停食的臨床實務、法律界線與倫理議題。
張恒嘉副院長致詞以自身醫療經驗為例,說明過去醫療團隊多以積極搶救、延續生命為優先,隨著《病主法》推動,也逐漸重新思考生命末期的照顧方式。他指出:「醫療人員除了學習如何挽救生命,也應懂得如何陪伴病人善終,減輕生理病苦的同時,更要兼顧心理需求,讓病人在生命最後階段獲得妥善照顧。」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常佑康醫師則提及,自主斷食是當事人主動停止經口進食及飲水,拒絕強制人工餵食以迎來自然死亡,臨床上不乏病人本人吞嚥困難卻拒絕鼻胃管或胃造口的案例,但可能因為病人沒有表達過意願或簽署文件,必須由家人代理決策,使得家人陷入「放任挨餓」的自責、「加工自殺」及「遺棄」的罪惡感中;甚或是醫師以延長生命或避免法律爭議為出發點,不願意替病人拔鼻胃管等因素而造成臨床實務的難題。此外,目前國內未有末期病人斷食的相關法規與臨床準則,因此,醫療團隊如何評估病人是否適合斷食、協助此類病人做出決策、建立倫理思辨能力以應對法律不足之處,與斷食過程中的症狀控制成為避無可避的問題。他強調:「本次活動並非推廣斷食,而是希望醫護及民眾充分認識後,審慎面對生命末期的醫療選擇。」

《斷食善終》作者畢柳鶯醫師分享,母親因目睹先生臨終前依賴鼻胃管維生、承受無效醫療的痛苦,因而極早就向子女表達「絕不加工延長生命」的決定。罹患小腦萎縮症進入失能階段後,於生命的盡頭,她在家人陪伴下自主斷食,平靜離開。從事復健醫療三十多年的畢醫師因此開始思考並倡議善終議題。她指出,斷食善終應建立在當事人充分理解過程與後果、自主表達意願的基礎上,並要有家屬及醫療團隊支持,給予期間必要的症狀控制與舒適照顧。而黃三榮律師亦提及,法律目前雖對斷食未有明文規定,然而每個人都可以選擇飲食決策,非當事人不應剝奪其自主的權利,更須注意無本人意願時的倫理與法律風險。楊秀儀教授則從安樂死切入,認為須注意斷食當事人的自願性,避免誤導及思考本人反悔時的應對,並且應對斷食有監督程序與專業協助;在當前嚴峻照護稀缺困境下,社會應設法分擔照顧義務,而不是要求病人承擔死亡的道德壓力;提出「和平死亡推定」,亦即除非病人本人有明確意願,否則不宜施予任何侵入性的維生醫療。

座談會尾聲進行三方座談及與會者交流,「斷食善終」的議題看見實務醫療的兩難,也凸顯及早表達個人意願與價值觀的重要性。台北慈濟醫院鼓勵民眾勇敢面對生死議題,提前與家人及醫療團隊討論生命末期的照顧方式與飲食決策,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減少未來面臨醫療抉擇時的困難,也減輕照顧者的心理負擔。

撰文/洪詩惟;攝影/連志強、范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