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補助化為停留 花蓮以山海款待深化觀光復甦
【創新聞記者陳光蘊/綜合報導】中央平日住宿獎助與縣府加碼接力,從住房回暖走向地方共好,讓每一次抵達成為再訪的起點。花蓮登上國旅補助使用房晚數首位,值得關注的,是住宿需求能否往餐桌、街巷與縱谷流動,讓在地業者分享旅人回來的暖意。在我看來,中央與地方政策的價值,在於替旅客多住一晚創造條件,也替花蓮爭取重新被認識的時間。旅行
6 小時前・創新聞

一個清華校友對高為元校長事件的觀察及評論
作者 : 清華校友呂正理
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先生在今年 5 月 4 日,即其接受續聘為校長第二任期生效後僅三天,前往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參加校長遴選面談(但未獲選)一事,經媒體在 7 月底報導,引爆校內教授、畢業校友議論紛紛及社會輿論批評,風暴至今尚未停息。我是一名清華校友,深感此事不僅衝擊母校發展,更牽動台灣高教與社會的誠信價值,因而撰成此文,供清華人及社會各界參考。以下先簡單回顧事件脈絡,再表達我個人的觀察與看法。
從「好奇」到致歉:一場未能解惑的說明會
面對諸多批評及部分校友要求,高校長於 8 月 9 日發出公開信,為自己造成的困擾與不安向清華人道歉,但解釋說「高教界與業界的挖角常見,但國外的大學延攬臺灣現任的大學校長實屬罕見,當機會到來的時候,的確引起了我的好奇,這是我對東西方職場文化差異的理解不足。」不料引爆更多、更激烈的撻伐。許多人批評,上任才三天就轉身另找新職,絕不能用「好奇」與「東西方文化差異」當作理由,因為這已牽涉到「承諾」和「誠信」的原則。更有人指出,西方社會對「誠信」只有更重視,怎麼可能和東方不同?
校長在職時當然可以去找工作,這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問題是,早在去年 3 月 19 日清華大學便已正式開會通過,確認並告知高校長,將從今年 5 月 1 日起續聘他為校長。換句話說,高校長在第二任期正式生效之前有14 個月的時間可以隨時表示不願意接受續聘,但從未做此表示,卻在續任三天後就前往夏威夷大學參加校長遴選。再有一事,高校長若通過夏威夷大學的遴選被聘為校長,棄清華而去,清華便必須啟動遴選新校長的程序,而其程序一向極為慎重,通常需時半年至一年,這從時間上來說對清華自然也將造成傷害。這些正是許多人之所以認為,這不是高校長的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而是一個「承諾」、「責任」和「誠信」的問題。如果高校長不知道「誠信」如何重要,將來要如何領導清華?清華的老師又要如何對學生解釋校訓裡面的「厚德載物」四個字?
面對各方更劇烈的責難,高校長決定於 9 月 10 日在清華校內舉行全校說明會,全程約一小時半。我也報名參加。在一開始,高校長先做報告,直接認錯道歉,表示個人確實辜負清華人的期待,並承認先前「好奇」、「東西方職場文化差異」的說法也是錯誤,接著又表示將捐出今後任內每年 5 月的薪水,以自我警惕所犯的錯誤。對此,我和許多清華校友及教授們在後來討論時,都認為應予肯定。
不過我也注意到,高校長用於認錯道歉的時間,前後只花了約 3 分鐘;在其後的說明裡,卻用了超過 20 分鐘宣講自己上任後清華如何成功發展,募款如何績效卓越,以及今後發展藍圖如何宏偉。然而以我的認知,清華師生及校友數百人之所以報名來參加這場會議,並不是來聽校長說這些,而是希望上述的種種疑問能獲得解答,而校長卻避而不談。
事實上,這些清華人關注的問題也是今年 8 月 21 日清華「校務監督委員會」(校監會)召開緊急會議之後,做成決議,依其職權要求校長詳細說明的事項。然而,校監會在會後行文將會議記錄送交校方秘書處,要求確認,秘書處卻未予回覆,甚至到了 8 月 31 日當屆校監會委員年度任期屆滿之前,也還是沒有收到秘書處的回覆。
校長在上述的說明會開場說明完畢後,有一小時的「意見交流」時間,此時與會的教授、學生、校友開始紛紛發言。我亦舉手表示對校長的開場說明配置極為失望,但校長答覆時仍未具體說明。另有幾位更是不滿,直接要求高校長辭職下台(其中包括中研院院士、前社科院院長黃一農先生及半導體學院院長、前台積電副總林本堅先生),並直指此事的核心問題在於「誠信」。此外,校方處理危機的方式、對校監會的態度,以及校長處理校務的諸多不當也是批評重點。不過也有部分與會者(多為各學院的現任院長及副校長)發言表示支持校長,其理由大致有二:一是認為高校長的工作是屬於個人隱私,與忠誠及誠信無關;二是此乃清華內部之事,不需外界評論。
院士校友連署與校內外的爭論
說明會之後,爭議仍然不斷,不過在 9 月 24 日有多名中研院院士級的清華校友,包括孔祥重(美國哈佛大學比爾蓋茲講座教授)、梁賡義(前陽明大學校長、國家衛生研究院長)、史維(前香港科技大學校長)、郭位(前香港城市大學校長)、張懋中(前交通大學校長),以及前述的林本堅、黃一農等,共 14 人,在《聯合新聞網》發佈連署聲明,要求高為元即時引退辭職。其中梁賡義是 2022 年清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召集人,認為誠信是大學校長不可妥協的核心價值,絕非透過捐薪或積極募款就能彌補,故與史維院士於 9 月 17 日先私下拜訪高校長,建議他主動引退。但最終不被接受,所以決定發起連署聲明。
然而,在 14 名院士校友發表聲明後,仍有一部分清華副校長、院長、教授及校友表示堅定支持高校長繼續留任,在媒體發表意見,或在網路群組中與不同意見者爭論。其主要的理由仍是高校長有權到外面找工作;此事是清華內部之事,不需外界評論;以及高校長如何對清華有貢獻,人才難得。也有人以「團結」為名要求清華教授、校友停止批評校長。更有人公然在群組中說道「在狹隘的誠信面前,大唱組織倫理,如何能要求大破大立的改革與建設?」。我一向對於不同的意見都是尊重,但實在無法苟同這些說法,只能反駁如下:
期盼制度審議,守護清華長遠未來
最後還有一事也必須說。我曾和若干清華校友討論此事,知道有不少人認為,高校長既已認錯、道歉,就不須苛責,應再給他機會。我一方面並不反對這樣的看法;但從另一方面說,也有很多人表示,高校長雖然公開認錯,並不等於就不必解釋,而他卻始終迴避交代事件始末、程序及時間軸等問題,因而許多人對其誠信仍是懷疑。
校長說明會時,我並未對校長去留表示意見。但如果有人現在問我,我必須直接說,我贊同14 位院士校友的主張,請高校長即時引退。原因如 14 位院士所說,此一事件已造成清華教授、同學、及校友們因看法不同而分歧;高校長如執意不肯辭職,其領導地位必將持續受到清華人及社會質疑,同時,清華內部爭執也將進一步惡化,其後遺症不僅存在於今後四年,甚至更長更久,將形成清華長期的內傷。這是清華人斷斷無法接受的結果,台灣社會也不能。
但高校長如果不願引退,其去留並不是我個人,或 14 位院士校友,或其他任何人所能片面決定,而即將在10月20日召開的清華校務委員會議則將專門為此進行討論、審議。如前所述,上一屆清華校監會已在 8 月針對此案進行調查、開會,並做成會議記錄,行文秘書處要求高校長提出相關報告、說明。因而,我期盼清華校務委員會議屆時能參考該報告,針對其中要點進行必要的討論,不受任何干涉,並採「無記名投票」方式以做成有關高校長去留的決定及建議。我也盼望其建議送達教育部之後,能獲得適切的處理。
清華1972級校友
呂正理 謹識
202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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