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案首波宣判!唐振剛獲緩刑發聲回應了
藝人閃兵風波持續延燒,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對第四波起訴的14名被告宣判,前Energy成員唐振剛、唐禹哲、阿達、廖人帥與李唯楓等藝人皆遭判刑。其中唐振剛被判刑1年4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並服100小時義務勞務。對此,唐振剛經紀公司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但唐振剛本人完全尊重且虛心接受判決結果,承諾會誠心面對並盡力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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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導焦點 | 9藝人緩刑附付款條件,唐振剛經紀公司回應 | 9藝人自首認罪獲緩刑,須付保護管束 | 廖人帥刑度最重,須支付公庫130萬元 |
| 共同事實 | 新北地院就閃兵案宣判,9名藝人均獲緩刑 | 新北地院就閃兵案宣判,9名藝人均獲緩刑 | 新北地院就閃兵案宣判,9名藝人均獲緩刑 |
| 立場差異 | 著重緩刑附帶負擔與唐振剛彌補過錯的回應 | 著重自首認罪、保護管束及集團首腦刑責 | 著重各藝人刑期、緩刑年限與付款金額 |
藝人閃兵風波持續延燒,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對第四波起訴的14名被告宣判,前Energy成員唐振剛、唐禹哲、阿達、廖人帥與李唯楓等藝人皆遭判刑。其中唐振剛被判刑1年4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並服100小時義務勞務。對此,唐振剛經紀公司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但唐振剛本人完全尊重且虛心接受判決結果,承諾會誠心面對並盡力彌補過錯。
演藝圈閃兵案最新消息,首波藝人閃兵名單包括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阿達(本名昌璟翔)、Energy前成員唐振剛、唐禹哲(本名阮霆鈞)、李唯楓、邱昊奇(本名邱孝尊)等9人,另外還有5名素人役男,新北地院今(20)天下午宣布,當初他們主動出面自首,事後全部認罪並積極配合調查,案情較.....
藝人唐振剛、昌璟翔(阿達)、唐禹哲、邱昊奇、李唯楓等人因涉嫌透過「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逃避兵役,遭新北地檢署起訴。新北地方法院20日宣判,相關被告分別遭判處6個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其中多名藝人獲緩刑3年至4年,但須支付公庫30萬至130萬元不等,並接受一定時數的義務勞務。而涉及此案的唐振剛則透過經紀公司做出回應。
藝人閃兵案持續偵辦審理中,其中阿達、廖人帥、唐禹哲等9名藝人均自首認罪。新北地院今天宣判,9人均獲緩刑、付保護管束,繳交公庫30萬至130萬元,且須服義務勞務。
阿達、唐禹哲等9藝人透過綽號「黑哥」的犯罪集團首腦陳志明閃兵,案發後主動自首認罪,新北地院今(10/20)天一審判9人各1年2月到1年10月不等,均附條件緩刑,陳志明則依14罪各重判1年4月到2年不等。涉案藝人中,刑度最重的是導演廖人帥,他被判1年10月,須支付國庫的金額高達130萬;阿達則判1年2月,但他也須支付國庫高達100萬。法院也公布為何給緩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