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表示,李貞秀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未滿10年,候選資格不符。她對決議表示遺憾,稱將透過司法管道爭取依法繼續參選。
新竹縣選委會依陸委會函釋,認定李貞秀繳附喪失中國大陸原籍證明未滿10年,不予登記。李貞秀質疑認定並表示將尋求司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