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覽館案反轉!北科大前副教授含冤入獄3年 「授課紀錄」還清白
北科大前副教授王隆昌經遴選擔任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統包案的外聘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但檢方依據「污點證人」力拓營造特助黃維安的證述,指控王涉嫌收賄120萬元,最後入獄3年多獲假釋。台灣高等法院根據律師團提供王在校授課資料的新證據,以及污點證人供述矛盾、欠缺足以補強其證述之客觀證據,今(1)日再審改諭知王隆昌無罪。
圖片來源:AI 生成示意圖/蕃新聞| 比較項目 | 親藍 | 中立 | 親綠 |
|---|---|---|---|
| 報導焦點 | 授課紀錄與證詞矛盾推翻原判 | 纏訟14年後再審改判無罪 | 證據缺口及王隆昌庭後心聲 |
| 共同事實 | 高院再審撤銷原判並改判無罪 | 高院再審撤銷原判並改判無罪 | 高院再審撤銷原判並改判無罪 |
| 立場差異 | 著重授課紀錄等翻案新證據 | 交代原判、申冤與再審歷程 | 詳述證詞疑點與家人陪伴 |
北科大前副教授王隆昌經遴選擔任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統包案的外聘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但檢方依據「污點證人」力拓營造特助黃維安的證述,指控王涉嫌收賄120萬元,最後入獄3年多獲假釋。台灣高等法院根據律師團提供王在校授課資料的新證據,以及污點證人供述矛盾、欠缺足以補強其證述之客觀證據,今(1)日再審改諭知王隆昌無罪。
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前教授王隆昌,多年前捲入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的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被控收賄120萬元護航廠商得標,遭判刑7年8月定讞。他出獄後持續申冤,高等法院今(10/1)日再審改判無罪,始終陪伴在王隆昌身旁的哥哥代表獻上象徵清白的花朵,高舉拇指比讚,喊「老天有眼」。不為人知的是,王大哥當時正是因為一句話,決心和弟弟一起走這18年的路。
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前教授王隆昌,被控於2003年擔任南港展覽館工程案評審委員時,收受營造商力拓公司120萬元賄款,遭判7年8月定讞。王隆昌2013年入獄服刑,後來假釋出獄仍持續申冤,高等法院今(10/1)日再審改判無罪,合議庭揪出,當時被控負責行賄王隆昌的「汙點證人」黃維安,說詞矛盾、前後不一,自稱與王隆昌為師生關係,卻查無紀錄。
前北科大教授王隆昌涉南港展覽館弊案,纏訟14年後逆轉。高等法院以關鍵證人說詞反覆、缺乏金流佐證,認定罪證不足,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前北科大教授王隆昌捲入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遭控收賄120萬元,2012年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8個月定讞入獄。不過王隆昌始終堅持無罪,後續經高檢署聲請再審獲准,全案時隔14年重啟審理,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逆轉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