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判刑9月不得易科罰金 理由出爐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與蔡玉真因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為「晶華緋聞案」女主角,遭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高院認定周玉蔻為主導者且毫無悔意,判處9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則因附和犯罪且犯後有悔意,改判6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法院指出,兩人身為媒體人卻利用資訊拼湊扭曲事實,對已淡出公眾視野的張淑娟造成名譽及心理重大損害,且相關言論與公共利益無實質連結,不僅侵蝕言論自由根基,更助長假訊息流竄。此案判決不僅釐清誹謗罪責,亦強調媒體應負起的社會責任,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輿論關注。
周玉蔻坐牢9個月?張淑娟案二審輕判 高院理由曝光:偏離量刑行情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於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為攻擊當時競選的台北市長蔣萬安,誣指前中姐張淑娟與蔣父蔣孝嚴曾在晶華酒店「滾床單」,一審遭各判刑1年半,二審改判周9月徒刑、蔡6月徒刑,判決理由曝光。
周玉蔻還是得坐牢!「滾床單案」二審改輕判理由曝光 蔡玉真逃過牢獄之災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在政論節目上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滾床單」等語,張淑娟對此提告,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兩人各1年6月;今(29)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周玉蔻改判9個月,蔡玉真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意為周玉蔻仍須坐牢,蔡玉真則是逃過牢獄之災。本案仍可上訴。高院指出,一審量刑明顯偏離過往相同罪名案件,多為有.........
高院認周玉蔻為案件主導者 改判9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中央社報導,高院認定周玉蔻是案件發動及主導者,二審改判9個月、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仍可上訴。
晶華緋聞案二審宣判:周玉蔻改判9月需入獄 蔡玉真改6月得易科
媒體人周玉蔻、名嘴蔡玉真於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爆料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2000年與前中姐張淑娟在晶華酒店「滾床單」,台北地院依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各判1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9日)撤銷原判決,改判周玉蔻9月徒刑;另改判蔡玉真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