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澤診所偷拍多年 幹部手機可隨時看影像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光澤診所集團會在部分分店展店時就規劃設偽裝型監視器,再由配合廠商安裝,且集團高層及資訊幹部等可透過手機、電腦隨時觀覽影像。
圖片來源:匯流新聞網| 比較項目 | 親藍 | 中立 | 親綠 |
|---|---|---|---|
| 報導焦點 | 鏡頭數量、被害規模與求刑 | 偷拍系統架構與遠端觀看 | 系統性犯案及主管責任 |
| 共同事實 | 逾300人受害、9人起訴 | 逾300人受害、9人起訴 | 逾300人受害、9人起訴 |
| 立場差異 | 突出創辦人通緝與重刑 | 詳述設備及操作方式 | 強調未成年被害與組織責任 |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光澤診所集團會在部分分店展店時就規劃設偽裝型監視器,再由配合廠商安裝,且集團高層及資訊幹部等可透過手機、電腦隨時觀覽影像。
新北檢偵辦光澤診所偷拍案,光澤診所集團涉嫌在部分分店規劃設置偽裝型監視器,再交由配合廠商依指定位置安裝;設備啟用後,集團高層及資訊人員還能透過手機App、電腦平台遠端連線,隨時查看或調閱監視器畫面。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知名「光澤」醫美集團涉在雙北八家分店裝設偽裝型監視器,竊錄客戶臉部、更衣、甚至裸胸和下半身的影像,被害人逾三百人,包含四名未成年者。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共六百多罪,起訴集團營運協理陳志敏、資訊部主管唐詠傑、員工等九人,對陳求刑十六年、唐十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光澤診所集團會在部分分店展店時就規劃設偽裝型監視器,再由配合廠商安裝,且集團高層及資訊幹部等可透過手機、電腦隨時觀覽影像。
光澤醫美集團爆發偷拍案,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個資法》、《刑法》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以及湮滅刑事證據等罪,起訴營運陳姓協理、資訊部唐姓主管,以及光澤配合的監視器廠商張姓兄弟等共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