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棒球賽赴中 高院准辜仲諒繳3億暫解禁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涉入澄清湖購地案遭限制出境,近期因身兼亞洲棒協會長,需赴上海與世界棒協商討2027年世界棒球12強賽及2028年洛杉磯奧運資格賽主辦權,並前往杭州出席亞洲盃U12棒球錦標賽。高等法院審理後,考量其行程具公益性質且過去皆能準時返國,裁定辜仲諒繳納3億元保證金後,准予在8月12日至16日期間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並由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律師葉建廷擔任責付人,確保其如期回國。
| 比較項目 | 親藍 | 中立 | 親綠 |
|---|---|---|---|
| 共同事實 | 辜仲諒為處理國際棒球事務並爭取台灣主辦賽事,經高院裁准以3億元擔保暫時解除境管與科技監控。 | - | 辜仲諒為處理國際棒球賽事並爭取台灣主辦權,經高院裁准以3億元保證金於指定期間暫時解除境管與科技監控。 |
| 報導焦點 | 著重赴上海商談賽事、爭取台灣主辦及法院設定的擔保與責付條件。 | - | 詳述2027年世界12強賽、2028年奧運資格賽及U12賽事行程,並交代解除境管期間、裁准理由與責付人。 |
| 立場差異 | 以裁定結果與爭取國際賽事為主。 | - | 補充涉案背景、公益性考量、過往返國紀錄及裁定可抗告等程序資訊。 |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涉入澄清湖購地案遭限制出境,近期因身兼亞洲棒協會長,需赴上海與世界棒協商討2027年世界棒球12強賽及2028年洛杉磯奧運資格賽主辦權,並前往杭州出席亞洲盃U12棒球錦標賽。高等法院審理後,考量其行程具公益性質且過去皆能準時返國,裁定辜仲諒繳納3億元保證金後,准予在8月12日至16日期間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並由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律師葉建廷擔任責付人,確保其如期回國。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案遭限制出境,聲請赴上海商談國際棒球賽,爭取台灣辦比賽,高院昨天裁定,以3億元擔保,解除境管與科技監控並責付運動部次長洪志昌及律師。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及澄清湖大樓背信案,一審判7年8月,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身兼世界棒壘球協會(WBSC)執行副會長的辜仲諒,日前聲請赴中爭取在台舉辦2027世界12強棒球賽與2028奧運棒球賽,還要參加U12亞錦賽頒獎典禮。高等法院裁准辜仲諒交保3億元,准許他於8/12至8/16暫時解除境管及科控,並責付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委任律師葉建廷。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