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准台新銀併新光銀 國內據點將躍居第2多
台新新光金持續推動旗下子公司合併,金管會宣布同意銀行子公司台新銀行和新光銀行合併案,以台新銀行為存續主體,暫訂合併基準日為2027年元旦。雙方合併後總資產估達4.7兆元、躍居國銀第七大,國內營業據點增
台新新光金持續推動旗下子公司合併,金管會宣布同意銀行子公司台新銀行和新光銀行合併案,以台新銀行為存續主體,暫訂合併基準日為2027年元旦。雙方合併後總資產估達4.7兆元、躍居國銀第七大,國內營業據點增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台新新光金持續推動旗下子公司合併,金管會宣布同意銀行子公司台新銀行和新光銀行合併案,以台新銀行為存續主體,暫訂合併基準日為2027年元旦。雙方合併後總資產估達4.7兆元、躍居國銀第七大,國內營業據點增至204處,僅次於合庫、躍居國銀第二多。 台新金與新光金2025年7月24日合併為台新新光金,旗下子公司陸續推進合併,投信、壽險、證券期貨子公司陸續於2025年11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