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二、林口廠採購皆收賄 2前廠長一審最重判9年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林口火力發電廠前廠長朱允中在2024年藉採購案向業者索賄,其中曾文煌還把賄款220萬元藏在住處天花板被查獲。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一審分別判處兩人7年與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 比較項目 | 親藍 | 中立 | 親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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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導焦點 | 詳列兩名前廠長的收賄金額、刑期、褫奪公權及涉案業者判決。 | 聚焦2024年採購索賄案、藏匿賄款情節及兩名前廠長刑期。 | - |
| 共同事實 | 曾文煌與朱允中因台電採購收賄案,一審分別獲判7年與9年,全案可上訴。 | 曾文煌與朱允中因台電採購收賄案,一審分別獲判7年與9年,全案可上訴。 | - |
| 立場差異 | 提供較完整的判決細節及涉案業者處分。 | 補充220萬元賄款藏在住處天花板,未形成明顯立場衝突。 | - |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林口火力發電廠前廠長朱允中在2024年藉採購案向業者索賄,其中曾文煌還把賄款220萬元藏在住處天花板被查獲。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一審分別判處兩人7年與9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涉向山瑞公司業者曹森智、廣承公司業者郝致衡收賄220萬元,林口火力發電廠長朱允中向郝收賄8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今依貪汙罪判曾應執行有期徒刑7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朱允中依貪汙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郝致衡判1年6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200萬元,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