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2022年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遭張淑娟提告。一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周玉蔻有期徒刑1年6月,二審則改判9月。台灣高等法院宣判後,另裁定限制周玉蔻出境、出海8個月。周玉蔻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4日)駁回,裁定確定,限制期間將持續至明年5月底。
案件發生於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當時周玉蔻為支持民進黨候選人陳時中,多次針對國民黨候選人蔣萬安及其家族背景發表言論,質疑蔣萬安並非故總統蔣經國的孫子,並提及其父親蔣孝嚴(原姓章)過去的「晶華緋聞案」,指案中女主角曾任中國小姐及空服員。
數日後,周玉蔻在主持的節目中直接點名,指稱1988年中國小姐張淑娟就是緋聞案女主角,並在節目中播出張淑娟照片,隔日又於個人臉書發文提及張淑娟姓名。隨後,名嘴蔡玉真也在政論節目中指稱,當晚與章孝嚴發生關係的女性就是張淑娟。
張淑娟認為名譽及個資遭侵害,對周玉蔻、蔡玉真提告,控訴2人涉嫌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2人均有罪,依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周玉蔻1年6月、蔡玉真1年6月徒刑。不過,案件上訴後,高院於9月29日改判周玉蔻有期徒刑9月,蔡玉真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周玉蔻限制出境 最高法院駁回抗告
除了刑事判決,高院也在二審宣判後裁定限制周玉蔻出境、出海8個月。高院認為,周玉蔻涉案情節重大,經濟能力良好,且有多次出入境紀錄,具備長期滯留海外的經濟及生活條件;加上她自始否認犯行,二審所判刑期又不得易科罰金,考量其可能逃避後續審判或刑罰執行,因此認定有逃亡之虞。
周玉蔻對限制出境裁定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於今(4日)下午裁定駁回,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確定,期限至明年5月底。(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