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端氣候常態化 蘇俊賓籲全面檢討過時農損標準預先部署防災韌性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圖/行政院〉行政院會29日由農業部針對薔琵颱風農業災損情況及處置情形進行報告,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出席表示,極端氣候已打破過去的災害經驗,現行農損認定標準若仍依循過往氣象條件,相關農損標準無法反映農民實際損失。他以桃園沿海高粱大面積倒伏為例,向中央提出重新檢討認定農損標準、建立農
2 小時前・台灣好新聞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圖/行政院〉行政院會29日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主要強化檢察官角色,若有事實足認為成少共犯案件,檢察官得先為必要之訊問,並增加被害人訴訟參與、少年假釋及前案紀錄處理等制度。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指出,分析少年犯案的類型,很高的比例為「成少共犯」,尤其是詐欺與毒品犯案,相對低的刑責以及行政先行的查緝流程,讓背後的成年人主使者創造了串供、避責的空間,保障少年的法規反而助長了更多少年被吸收成為犯罪的工具。
蘇俊賓表示,目前少年事件處理法中規範的少年刑案審訊模式不同於ㄧ般刑案,讓檢察官辦案的門檻更高。揪出幕後主導的成年人的難度更高,導致成少共犯成為主流的類型,「輔導了少年,卻找不到幕後的主使者」,這都是因為證據資訊不易取得連結所致。
本次修法只賦予檢察官及早介入的部分權限,利用少年涉案成了不法分子規避責任最好的溫床的情況並沒有完全避免,蘇俊賓呼籲後續司法院及法務部應正視「躲在少年保護下的不法集團」利用法規的漏洞,提高檢、警的量能與合理的權限,積極追查刑案上游的藏鏡人,避免有更多少年受害。
本次司法院提出少事法18-2條修法,少年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若有事實足認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少年觸法,司法警察官應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少年法院聲請核發同行書,並得先由檢察官於24小時為必要之訊問。行政院為強調檢察官偵查主體,另提版本主張由檢察官得直接指揮司法警察官逕行護送少年至地檢署接受訊問。
蘇俊賓表示,少年犯罪率逐年提高,每年犯罪人口從110年的9627件提升到114年的14959件,其中又以詐欺跟毒品類案件占大宗,占比更是逐年提高,從五年前的23%提升到32%。
蘇俊賓反問,「毒品」與「詐欺」有可能是少年單獨犯案嗎?多數背後都有集團在操控,實務的現況是,多數的案件找不到背後的不法集團,我們只處分、輔導了少年,卻礙於法規無法積極查緝背後的不法集團,讓更多少年持續的進入犯罪的循環,「少年事件處理法」大規模修法迄今,如果進入犯罪循環的少年越來越多,是不是也應該同步檢討法規能不能符合立法初衷。
目前雖然修法讓檢察官得及早介入詢問,很遺憾,司法院所提版本,仍由司法警察官發起,檢察官只能被動偵訊,這樣實質上根本沒有辦法保障少年,預防少年犯罪的風險;行政院版強調檢察官得直接指揮司法警察官,針對少年先進行訊問。
但以過往經驗發現,少年往往因為顧及義氣或是擔心事後遭受報復而不願供出主使者,也造成舉證困難,不易定罪,若單單在這24小時內恐無法獲取真實情報,將錯過偵查的黃金時間也不利後續的舉證。
蘇俊賓建議行政、司法兩院應賦予檢察官有更多時間或權限訊問或蒐證,甚至突破少年心防以及真正落實少年出社會之後的保障,才有機會真正找出幕後成年人涉案的關鍵證據,避免更多少年被唆使犯罪。
針對蘇俊賓所提意見,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現行制度下,檢察官在少年觸法事件中的角色確實受到限制,難以透過訊問建立完整的客觀犯罪事實。本次修法雖讓檢察官取得訊問少年的機會,但相關門檻仍高,法務部將持續爭取更有利於向上追查犯罪集團的制度設計。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成少共犯的認定及證據保全,正是司法院與法務部持續討論的重點,相關意見將送交立法院審議,讓更多社會意見納入後續討論,持續修正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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