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做石材切割、拆除鑿除或鋁窗加工的老闆,2027年1月1日起要用兩個新的粉塵數字量空氣: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的可呼吸性粉塵容許濃度訂為每立方公尺0.1毫克,新增列管的鋁及其不溶性化合物訂為每立方公尺5毫克。
記者26日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的附表二,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一列只在可呼吸性粉塵欄填了數字,總粉塵欄是橫線;附表一的鋁,備註欄寫的也是可呼吸性粉塵。
修正說明指出,勞動部參考研究所建議與國際規範,把原本依含量分成第一種、第二種的粉塵合併為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並訂出新的可呼吸性粉塵容許暴露標準。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指石英、方矽石及鱗矽石。
鋁及其不溶性化合物是新增項目,編號15。修正說明提到,長期暴露於鋁可能使鋁在體內累積,導致塵肺症、鋁肺病。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把岩石或礦物的切斷、雕刻或修飾列為粉塵作業。室內以動力切斷、雕刻或修飾的處所,要設置局部排氣裝置並維持濕潤狀態;在室內或坑內用手提式或可搬動式動力工具切斷岩石、礦物,則要讓勞工使用適當的呼吸防護具,除非粉塵發生源已有效密閉、局部排氣或維持濕潤。
拆除、鑿除是否列入粉塵作業,要對照標準附表一的作業清單,不確定時可洽勞動檢查機構。不論有沒有列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都要求雇主確保勞工暴露低於標準值。
列入特定粉塵作業的場所,粉塵濃度每6個月至少監測1次,勞工暴露濃度達容許濃度以上者改為每3個月1次。勞動部新聞稿說明,另將指定鑄造、人造石等高風險行業,增列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監測,這部分從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指定名單以勞動部公告為準。
監測計畫要在實施監測前10日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採樣或測定後45日內通報結果,90日內完成暴露評估報告。
| 項目 | 現行規定 | 2027年1月1日起 | 備註 |
|---|---|---|---|
| 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 | 附表二分第一種、第二種粉塵 | 合併,可呼吸性粉塵0.1 mg/m3 | 石英、方矽石、鱗矽石 |
| 矽藻土 | 納入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定義 | 從定義排除 | 大多屬非結晶型二氧化矽 |
| 鋁及其不溶性化合物 | 附表一原無此項 | 5 mg/m3(可呼吸性粉塵) | 新增,編號15 |
表列內容依修正條文對照表及附表一、附表二整理;指定行業的監測名單,以勞動部另行公告為準。
本報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2025-04-11修正)及其修正條文對照表、附表一、附表二。
鋁及其不溶性化合物是新增的容許濃度項目,以可呼吸性粉塵計,與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同為2027年1月1日起適用。鋁料切割、研磨的工序要先確認粉塵控制。
不一定。列入特定粉塵作業的場所才有定期監測義務,臨時性、作業時間短暫或作業期間短暫且經評估不致超標者可免;但不論要不要監測,勞工暴露都不得高於標準值。
指石英、方矽石及鱗矽石。矽藻土因大多屬非結晶型二氧化矽,已從定義中排除。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石材拆除鋁窗粉塵新標準 2027年1月1日施行 罰5萬至300萬元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crystalline-silica-aluminum-dust-limits-2027-stone-demolition-wind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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