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中壢警分局普仁派出所於26日晚間8時40分許接獲民眾通報,指稱一輛銀色自小客車在中山東路行車不穩,疑似毒駕,員警隨即前往查處。

經了解,54歲張男於同日晚間8時50分許,駕車沿中山東路往八德方向直行,行經中山東路三段時,與同向行駛、由28歲王女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機車再撞及路旁停放的自小客車,造成王女受傷,張男於事故後未停車處理,仍繼續向前行駛。

員警到場後,隨即上前盤查,分別自張男及乘客42歲許男身上查扣依托咪酯菸彈;張男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結果亦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全案經警詢後,依毒品、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

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強調,警方對毒、酒駕持續加強重點路段、時段的路檢及巡邏攔查勤務,積極查緝毒駕,查獲即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並嚴正呼籲,切勿施用毒品後駕車,更勿心存僥倖,拿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