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耀德|專欄觀點
— 陣屋建設全案管理專家、北科大經營管理系理事長、宏國德霖不動產經營系會長 美國(APMA)大型專案管理專家,第二十屆國家玉山獎傑出領導人,亞洲華人之光、金傳獎、金炬獎等多項榮譽得主
在都市更新(都更)的實務與法律程序中,「不同意戶」(常被社會通稱為釘子戶)的處理與權益保障是全案能否推進的關鍵焦點。當都更案中出現反對聲音時,根據台灣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歷經文林苑事件等多次重大修正),不同意戶的權益保障、溝通與最終強制處理程序,主要分為以下四大核心層面:
許多人誤以為不簽都更同意書,財產就會被平白抹滅。事實上,不同意戶與同意戶在法律上的財產分配權利是完全平等的。
- 權利變換保障: 即使你不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只要同意比例達到法定門檻(一般地區為 80%),都更案仍會依法推進。此時,不同意戶將強制被納入「權利變換」制度。
- 仍可選房子: 不同意戶在權利變換階段,一樣會收到「權利變換意願調查表」,有權利依照自己的權利價值挑選新大樓的分配房屋與車位。若在期限內拒絕挑選,才會由實施者(建商)或主管機關代為公開抽籤。
- 不參與分配的選擇: 若透過紙本明確表達「不願意參與分配」,則可在拆除前依法領取「現金補償」,形同在都更前將房地賣給實施者(但通常新屋增值利益會大於補償金)。
都市更新住戶權益與協調
二、 真誠磋商與「3 + 1」防線(政府何時會代為拆除?)
為避免過去強拆引發的社會衝突,現行法規(都更條例第 57 條)針對不同意戶的拆遷,設置了極為嚴格的「3 + 1」爭議處理程序:〈 權益防線與處理程序說明 〉
第 1 道防線(計畫審議)都更案必須送交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層層審查。若住戶有異議,政府必須舉辦聽證會,讓反對者發表意見並計入官方紀錄。
第 2 道防線(真誠磋商)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建商必須與不同意戶進行「真誠磋商」。若要申請政府代拆,建商必須自行先召開至少 2 次以上的協調會。
第 3 道防線(政府介入)建商協調不成申請代拆後,地方政府必須再召開至少 2 次以上的公部門協調會。若仍無共識,再提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進行專業評估最後的「+1」
(司法救濟)不同意戶若對審議結果仍有不服,在所有行政協調走完後,依然可以提起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將爭議交由法院作最終裁決。
- 不同意戶的反對原因分析 都更專家指出,實務上的反對戶通常可區分為兩大類,對待方式也有所不同:
- 合理不同意戶(佔多數): 對估價基準、坪數分配、建商履約能力、或長輩在施工期間的「搬遷安置(租屋困難)」確實存在實質擔憂。這類戶數通常在「資訊透明化」及「補強安置配套」後即可轉為同意。
- 惡意投機型不同意戶(極少數): 純粹將「不簽字」作為談判籌碼,索求遠高於公平估價標準的超額利益(如私下要求加價、多配車位等)。這類情況往往會侵害到其他多數同意戶的權益,實務上實施者會更傾向尋求法規程序公權力代拆,或將其「劃出都更範圍」使其成為都更孤島。
四、 反對戶保障自身權益的實務管道
如果您或親友正面臨都更抉擇且存有疑慮,切勿採取「不理不睬」的消極態度,建議透過以下管道發聲:
- 積極參與會議: 在公聽會、聽證會中,將您的訴求(如:一樓店面價值低估、頂樓加蓋補償不公、估價師不夠客觀等)以書面陳情方式送交地方都市更新處,這會強迫建商在計畫書中作出正面回應。
- 委託獨立估價: 若對建商找的不動產估價師結果不滿意,可以與其他鄰居聯合委託獨立的不動產估價師進行複估,作為都市更新審議會上的陳情證據。
- 留意撤銷期限: 若原本簽了同意書事後反悔,在都更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前」,且私下契約有未履行的爭議時,仍有機會依法向主管機關撤銷同意書。
代拆除觀點及案例 台北市都市更新代為拆除(代拆)的法源依據,主要建立在中央的母法《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之上,並結合地方政府(台北市)的實施辦法與配套機制。
- 中央母法核心:【都市更新條例】第 57 條 此條文為全國代拆的法律基石,規定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應行拆除建築物的處理順序:
- 限期自行拆遷:實施者依公告的權利變換計畫,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 30 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
- 強制代拆順序:若屆期不拆遷,順序為:
- 由實施者(建商或更新會)予以代為拆除。
- 由實施者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如台北市政府)代為拆除。
真誠磋商機制:主管機關在代為拆除前,必須本於真誠磋商精神,就拆遷期日、方式、安置等事項進行協調。危險建築例外(免協調條款):若建築物經認定屬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且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者,得準用《建築法》第81條強制拆除,不適用真誠磋商與再行協調之程序。
二、 台北市地方實施辦法 台北市政府為落實上述母法並避免「文林苑事件」重演,訂定並修正了地方自治法規:
- 法規名稱
- 臺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
- 臺北市代為拆除或遷移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改良物審查及勘查收費標準 [1, 2]
- 實施者申請「前」的法定門檻 實施者向台北市政府遞件申請代拆前,本身必須完成以下程序:
- 私下協調:實施者必須先與待拆戶召開 2 次以上的私下協調會。
- 時間間隔限制:各次協調會必須在實施者公告自行拆遷期限後召開,且兩次協調會之間應相隔至少 3 週以上。
- 開會通知:開會通知必須在召開日前 20 日前寄送給代拆戶。
- 準備文件:須檢具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函、建造執照、拆除執照、提存補償金證明及未清理物品移置計畫等。
- 台北市政府「受理後」的代拆處理程序(168專案/專案協調)
台北市政府收到實施者申請後,會啟動著名的「公辦協調」程序:
[ 實施者申請 ] ➔ [ 市府書面審查 ] ➔ [ 市府召開2次以上公辦協調會 ]
( 若仍協調不成 )➔[ 提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專案小組審調 ] ➔ [ 訂定拆除日期與執行代拆 ]
- 政府公辦協調:市府受理並審查符合規定後,會由官方再召開 2 次以上的公辦協調會。
- 爭議審議會審調:若仍協調不成,實施者報請市府提請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由專案小組審議其拆遷期日與安置計畫,做最後裁決。
為了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市府訂有特定的配套指標。當代拆戶占總戶數比例在 10% 以下且戶數 5 戶以下時(或符合特定大面積、公辦更新等指標),市府即會作為是否排入專案、加速執行強拆的重要裁量依據。
- 著名與近期代拆案例
- 文山區木柵路二段公辦都更案(興隆D2社宅旁)
◦ 進度與背景: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後首件執行代拆的公辦都更案,也是市長蔣萬安上任後的首例代拆案,預計完工並分回社宅。
◦ 進度與背景:台北市府於2025年3月27日執行代拆。該案為4層樓老公opyt(公寓),歷經2次公辦協調會、3次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以及17次訪視後執行代拆。
◦ 進度與背景:於2023年7月14日執行,為北市府第2案都更代拆(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執行),當時10戶6人待協調、7戶4人同意、剩餘3戶2人未同意。
◦ 進度與背景:2012年3月28日北市府執行代拆王家住宅,曾引發重大社會運動與後續修法契機。
都市更新住戶權益與協調
針對台北市都市更新「代為拆除(代拆)」機制,從政府治理、實施者(建商/更新會)、以及地主(包含同意戶與不同意戶)的角度進行 SWOT 綜合分析:
優勢(Strengths)
- 破除都更死結:代拆是落實多數決、解決極少數「不同意戶」導致全案無限期卡關的最終法定利器。
- 程序正當性大幅提升:記取早期文林苑事件教訓,現行制度有明確的「2+2」公私辦協調門檻與爭議審議會機制,降低公權力介入的爭議。
- 健全的退場與危樓保障:針對海砂屋、危老建築設有免真誠磋商的快速通道,能排除阻礙,確保整棟住戶的結構安全與生命財產。
劣勢(Weaknesses)
- 行政與時間成本高昂:在市府執行代拆前,需要歷經數十次拜訪、公私辦協調會及審議會,往往耗時數年,降低都更推動效率。
- 行政機關裁量權與社會壓力:儘管法條賦予市府代拆權利,但實務上政府仍常因顧忌社會輿論、抗爭風險或政治選票,而有「敢核准、不敢拆」的延宕現象。
- 救濟與執行時間差:停止執行的聲請若未獲行政法院裁准,可能發生「官司還在打、房子已被拆」的難以回復損害,使相對弱勢的居民面臨高法律風險。
機會(Opportunities)
- 政策加速推動(老屋與賴政府新政):全台老屋比例逐年攀高,中央與台北市府近年推出「168專案」、「都更5箭」等政策,將代拆流程標準化、透明化,有利於建構更可預測的都更環境。
- 帶動周邊區域復甦與居住正義:成功執行代拆可促成公辦都更案分回社會住宅、拓寬救災道路,將公共利益極大化。
- 示範效應促成和平協調:如松山延壽國宅J區等案例,代拆工具的存在能產生「以戰逼和」的效應,促使實施者與不同意戶在最後關頭達成實質讓步與共識。
威脅(Threats)
- 居住權與財產權的憲法爭議:代拆涉及以公權力強制剝奪私人不動產,若程序稍有瑕疵,極易被質疑流於「保障少數人(建商/多數地主利益)而侵害憲法保障之財產權與居住人權」。
- 信賴保護與估價變動風險:都更程序漫長,若訴訟期間遇到房價暴漲或通膨,原權利價值與多年後的重建成本產生落差,易引發更激烈的對立與抗爭。
- 極端抗爭引發社會撕裂:若協調未果且市府強力執行,容易遭到部分團體或反對人士的政治操作,再次引發如同文林苑、大埔事件等大型街頭抗爭,重創政府公信力。
台北市都更代拆 SWOT 矩陣總覽
〈 內部因素 〉
優勢 (S)
- 有效突破釘子戶死結
- 「2+2」協調機制程序正當
- 海砂危樓享免磋商快速排除權
劣勢 (W)
- 協調與審議流程冗長耗時
- 政府面臨輿論與政治選票壓力
- 地主面臨「先拆後判」的法律救濟落差
〈 外部因素 〉
機會 (O)
- 「都更5箭」與政策加速導向
- 代拆威信促成地主與建商和解
- 都更分回社宅落實居住正義
威脅 (T)
- 侵害居住權與財產權的憲法爭議
- 房價與物價波動引發利益分配不均
- 極端抗爭引發政治與社會撕裂
〈都市更新不同意戶怎麼處理?蔡耀德解析權益、協調與代拆法規〉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縱橫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