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綠營群嘲清潔隊員表自責 蔣萬安「市民安全優先」:不在意外界扭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強颱薔琵遠離後,台北市持續復原受影響的環境,昨日台北市長蔣萬安親自到場,幫忙清潔隊清理斷樹,然因中山區清潔隊長王開武脫口「市長要體驗的話這個比較妥當」,在網路上引發綠營側翼、「洋流」對蔣萬安圍剿嘲諷,王也因此相當自責。對此,蔣萬安今(25)日公開對王開武表示,「請不要自責,你沒
12 小時前・匯流新聞網

安全特級鮮蛋。(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禽畜肉蛋品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第3季針對傳統市場、小吃店、超市、餐飲業及賣場等市售通路執行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抽驗,共計抽驗119件生鮮禽畜肉品(含蛋),檢驗結果1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0.8%。(名冊詳如附件)。
本次抽驗生鮮禽畜肉品(含蛋)包含豬肉29件、牛肉27件、生鮮蛋品29件、皮蛋3件、雞肉12件、鵝肉3件、鴨肉3件、雞內臟12件、鴨內臟1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括檢驗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動物用藥(氯黴素類抗生素、乙型受體素類、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離子型抗球蟲藥、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分析、四環黴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等) 及檢驗皮蛋中重金屬鉛、銅,檢驗結果1件「生鮮蛋品」檢出「乃卡巴精」,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已通知轄內業者立即下架,經追查不符規定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如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負責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販售業者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飼養禽畜業者於使用藥物控制細菌或寄生蟲時,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量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另呼籲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以正常色澤無異味為佳,勿購買來源不明產品,並注意肉品之貯放環境,避免高溫久放,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上抽驗產品屬於末端管理,販售業者係配合衛生局執行稽查抽驗,為釐清產品來源,販售業者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主動保留進貨證明、合格屠宰證明及自主檢驗報告,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之成效。
衛生局已將抽驗結果揭露於臺北市食材登錄平台「肉品專區」之「肉品稽查抽驗專區」。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