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照拆除與500萬元以上營建工程 須先核准清理計畫書 罰至300萬
重點摘要 環境部列管名單中,營造業興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合約經費達新台幣500萬元以上,須先取得清理計畫書核准。 領有拆除執照且繳交空污費的拆除工程同樣列管;未取得核准或未申報,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處罰鍰,上限新台幣300萬元。 勞動部指引要求拆除前先調查建材是否含石綿,環境部頁面要求石綿瓦廢棄物潤濕後雙層包
19 小時前・報新聞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本日整理3則與都市更新和既有建築節能相關的政府公告:臺南市公告都更容積獎勵指定的社會福利設施項目,新北市新店建國段都更案訂出第2次聽證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則公開討論舊建築加裝太陽光電與儲能的技術指引草案。
臺南市政府公告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指定的社會福利設施項目,自2026年10月21日零時起生效,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指定項目共有公營住宅、長照機構、幼兒園、公共托嬰中心、圖書館等類型,並涵蓋多功能活動場館、都市發展願景館,以及照顧者家庭支持服務據點。
公營住宅另訂獎勵係數:東區平實營區及精忠三村更新地區為1.37,北區自強新村為1.1,北區九六新村為1.2,南區喜樹灣裡住宅基金土地為1.5。2019年與2020年發布的3份舊公告同日失效。公告附有全市性公益設施項目附表(PDF),擬在臺南規劃更新的實施者與地主,申請獎勵前應下載附表核對項目。原文: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店區建國段461-1地號等11筆(原3筆)土地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第2次聽證會,訂於2026年11月20日下午2時30分,在新店區中正市民活動中心2樓舉行。計畫書圖公告期間為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19日,共20日,地點包括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新店區公所及百和里、建國里辦公處。
當事人與利害關係人可到場以言詞陳述、提出證據及詢問;無法出席者可書面委託代理人,或以書面陳述意見,並在聽證會召開前10天提交市政府,才會列入聽證紀錄。聽證會後提供的意見只會彙整給審議會參酌,不納入本次聽證紀錄。聽證紀錄於聽證會召開2週後上網供查閱。原文: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2026年10月20日舉辦論壇,邀集產學界專家與公會代表,討論既有建築導入太陽光電與儲能系統的實務課題,上午談整合挑戰與消防安全,下午談設計整合與跨專業協作。論壇同時說明「近零碳建築導入太陽光電和儲能系統技術應用指引(草案)」,作為後續研擬技術指引的參考。
建研所表示,內政部已啟動「近零碳建築減碳推動行動計畫」,以「擴大建築能效」與「綠領人才培育」為兩大主軸,先由公有建築示範,再引導民間參與;建研所也將在材料實驗中心導入建築立面彩繪太陽光電實證示範。公告未載明草案的定稿或施行時間。原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公告 | 適用對象 | 可採取的做法 | 日期 |
|---|---|---|---|
| 臺南容積獎勵社福項目 | 臺南都更實施者與地主 | 下載附表,核對可獲獎勵的設施 | 2026-10-21零時生效 |
| 新店建國段聽證會 | 當事人與利害關係人 | 到場陳述或提交書面意見 | 2026-11-20下午2時30分 |
| 建研所太陽光電指引草案 | 設計、機電與能源業者 | 關注草案後續定稿 | 2026-10-20論壇 |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原文公告(皆為2026-10-20發布)。
臺南市政府公告自2026年10月21日零時起生效,指定項目含公營住宅、長期照顧機構、幼兒園、公共托嬰中心等;2019年與2020年的3份舊公告同日失效。
可在2026年11月20日聽證會到場陳述,無法出席可書面委託代理人或書面陳述;要列入聽證紀錄的書面意見,須在聽證會召開前10天提交新北市政府。
還沒有。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6年10月20日論壇上說明的是指引草案,新聞稿未載明定稿或施行時間。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今日法規重點|10月21日:臺南都更容積獎勵指定社福設施 當日生效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daily-regulation-digest-20261021/
歡迎分享,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