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新北市政府2026年10月19日公告兩件永和區都更案進度:長堤段712地號等19筆土地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自10月26日起公開展覽30日;仁愛段469-1地號等40筆土地的權利變換計畫已核定,10月17日零時起生效。記者19日打開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公告專區,同一天還列有新店區安和段7筆土地事業計畫的公開展覽,地主與權利關係人要在期限內提出意見或異議,拆除與營造業者則可從核定案件追蹤後續工程。
長堤段兩項計畫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及第48條公開展覽,地點為市府與永和區公所公告欄。公聽會訂於11月12日下午2時30分,在永和區秀朗市民活動中心(成功路一段1號)舉行。公展期間任何人民或團體都能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與地址向市府提出意見,市府彙整後交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參考審議,意見以送達或郵戳日為準。相關權利人可上專案網站看內容,估價報告書到都更處查詢,最終以核定內容為準;公聽會紀錄在召開2週後上網。
仁愛段權利變換計畫的公告期間為10月23日至11月22日,共30日,公告地點含市府、都更處、永和區公所及上溪里辦公處。土地所有權人與其他權利關係人若對權利價值或處理方式不服,須在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市府提出異議;對處分書不服,要自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出訴願。權利變換範圍內要拆除遷移的土地改良物,實施者須在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拆遷日。公告只寫「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沒有列出截止日;10月17日零時生效是否就是起算日,要向都更處確認。
仁愛段已核定,實施者發出拆遷通知後才會進入拆除與重建施工,拆除業者、基礎與營造廠可追蹤實施者的後續公告;長堤段仍在公展與審議前,離發包還有程序要走。公告沒有列出戶數、樓高、工期與工程費,工程量要看計畫書,不能從公告推估。屋主要分清楚兩個階段:公展期間可提意見,核定後才是異議期,期限與可提的內容並不相同。
| 案名 | 公告事項 | 日期與期限 | 權利人可做的事 |
|---|---|---|---|
| 永和區長堤段712地號等19筆 | 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公開展覽 | 10月26日起30日;11月12日下午2時30分公聽會 | 公展期間書面提出意見 |
| 永和區仁愛段469-1地號等40筆 | 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 10月17日零時生效;公告10月23日至11月22日 | 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書面異議 |
| 新店區安和段106地號(部分)等7筆 | 事業計畫公開展覽 | 10月22日起30日;11月4日下午2時30分公聽會 | 公展期間書面提出意見 |
| 新店區安德段20地號等28筆 | 劃定更新地區並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核定 | 10月21日起實施 | 查閱核定實施的計畫書 |
4案處於不同階段:安德段是劃定更新地區,長堤段與安和段在公展,仁愛段已核定進入異議與拆遷通知程序。
本報整理自: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公告(2026-10-19,4則)。
任何人民或團體可在公展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新北市政府提出意見,以意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市府彙整後交審議會參考審議。
依新北市仁愛段公告,土地所有權人及其他權利關係人須在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市府提出異議;對處分書不服的訴願,則是自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出。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永和長堤段都更10月26日公展30日 仁愛段權變核定異議期2個月
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ntpc-yonghe-changdi-renai-urban-renewal-exhibition-approval-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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