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公益侵占及眾望基金會背信等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9日)傳喚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兄妹出庭進行準備程序,李文宗開庭時認了背信罪,李文娟對於侵占政治獻金部分也全部認罪,還「加碼」認無罪的部分。
檢廉與一審判決指出,柯文哲任內與老同學李文宗共同利用木可公司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涉嫌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資金達6,134萬餘元;此外,亦被控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餘元,用以支付競選總部、民眾黨及北市府相關工作人員薪資。一審法院判處柯文哲17年重刑;李文宗因公益侵占與背信罪遭判應執行4年6月;李文娟因公益侵占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應執行2年4月;同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遭判刑1年。
李文宗坦承挪用款項支付黨工薪水
高院受命法官呂寧莉今天下午開庭,針對全案證據能力進行實體訊問。庭訊過程中,李文宗的辯護律師當庭表示,李文宗就公益侵占罪部分仍主張無罪,但對於背信罪部分則改為認罪,坦承曾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包括「橘子」許芷瑜、顧旻、林保淳及黃心緗等4名聘僱人員約210萬元薪資。
李文娟一審有罪部分全部認罪
傍晚庭訊接近尾聲時,法官進一步訊問李文娟,李文娟及其律師表明為不浪費司法資源,決定就一審判決認定有罪的部分全部認罪,包含公益侵占罪與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名均不再爭執。檢察官當庭對李文娟表達認罪予以肯定,並當庭確認其認罪範圍涵蓋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