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佳君控遭林勝東性騷 曝衣物驗出對方DNA:有交情不代表能性騷
台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里長洪佳君指控遭環南市場自治會會長林勝東性騷擾,《鏡週刊》今天(19日)報導兩人過去交情密切,林還曾贈送價值20萬元的Tiffany項鍊。對此,洪佳君發聲明強調,「有交情,不代表有不正當關係,更不代表可以性騷擾」。她澄清,林勝東當時稱項鍊是團購購入,自己不知實際價值,也未主動索取,痛批不應以過往信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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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長輩需要照顧,還是家務忙不過來?「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雖然都是家事移工,但工作內容、申請資格與費用大不同。聘僱前先搞清楚,才能「請對人、用對工」,讓照顧與家務分工更順暢。
花蓮縣政府說明,家庭看護工主要負責照顧特定失能或重症者,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沐浴、餵食、拍背、陪伴就醫等,適合家中有長輩、病患或身心障礙者需要照顧的家庭。家庭幫傭則以協助全家家務為主,如煮飯、打掃、洗衣、照顧小孩等,適合雙薪家庭或育兒家庭分擔家務。簡單來說,看護工=照顧「一個人」,幫傭=分擔「全家事」。
實務上最常見的違規,是雇主要求家庭看護工「煮全家三餐、打掃全宅、接送小孩」等超出許可範圍的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若違反上開規定,依同法第68條第1項規定,雇主可能被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甚至廢止聘僱許可。同樣地,家庭幫傭也不應被要求從事與家事無關的工作,例如協助經營店面或替代專業托育服務。
花蓮縣政府提醒,雇主聘僱移工應遵守法令規定,正確認識看護工與幫傭的差異、依規定聘僱,不僅能避免觸法,也能讓家庭照顧與家務分工更清楚。如有任何相關移工聘僱管理疑義,可致電縣府社會處勞資科移工組諮詢(03-8227171轉358、359)。
撰文、攝影/花蓮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