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發現金也要投資教育 台大校長陳文章籲加強攬才留才
(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朝野討論普發現金1萬元或2萬元之際,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10月17日呼籲,政府也要留下資源投資教育,協助大學延攬、留住人才,並改善中小學教師待遇。他在校務會議後受訪指出,大學面對海外學校與產業搶人,除了薪資,住宿、子女教育及研究團隊的聘任彈性,也影響國際學者來台意願。 關鍵資訊 事件:陳文章1
6 小時前・媒角抵加News

(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未來若病重到無法表達,家人知道你希望接受什麼醫療嗎?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10月17日公布調查,79.4%受訪者願與家人討論善終安排,51.8%卻未曾實際討論未來照護或預立醫療決定。中心呼籲及早溝通,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釐清選項,再完成書面決定,讓家人與醫療團隊了解本人意願。
中心在10月17日新聞稿引述115年「病人自主與安寧緩和醫療認知與態度調查」指出,82.7%受訪者不希望家人承受重大醫療決策壓力,但仍有51.8%未與家人或其他重要關係人,實際討論未來的醫療照護安排或預立醫療決定。該新聞稿未列出調查期間、樣本數與抽樣方式。
中心表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提供本人、家人及醫療團隊開放討論的機會,在了解醫療選項後做出適合自己的決定;簽署後仍可撤回或修改。當天活動以「先說好」為主題,鼓勵把心中的意願轉成家人知道的安排。
依衛福部預立醫療決定Q&A,ACP是一個溝通過程,討論人在特定病況、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時,希望接受或拒絕哪些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
和家人開始對話時,可以先整理三件事:病重時最重視的照護是什麼、對哪些治療有疑問、希望由誰陪同諮商及了解自己的選擇。像心肺復甦、使用呼吸器或透過管路餵食的效果與負擔,可帶到諮商中請醫療團隊說明,再作決定。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8、9條,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可預立醫療決定;程序包括醫療機構提供諮商並核章、兩名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在場見證或經公證,以及健保卡註記。
諮商原則上由本人、至少一名二親等內親屬及已指定的醫療委任代理人參與。親屬死亡、失蹤或有特殊事由時,法律設有不參與的例外;衛福部也說明,醫療委任代理人可以不指定。預約時可先向機構說明家庭情況,確認參與人員及所需文件。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說明,當家人已意識昏迷、無法表達意願時,他人無法代為新簽預立醫療決定;若意識清楚而無法口說,則可透過手寫、點頭等方式表達,由團隊評估協助。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16條規定,執行涉及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疾病狀況,或痛苦難忍、疾病無法治癒且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的情形,並經兩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緩和醫療團隊至少兩次照會確認。醫療團隊依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相關治療時,仍提供緩和醫療及其他適當處置。
若想調整已簽內容,北市聯醫Q&A說明,可向提供ACP的醫療機構提出變更或撤回,並更新健保卡資訊。完成調整後,也可把新決定告訴家人,讓後續照護依循同一份意願。
民眾可從衛福部機構名單查找附近院所,預約時一併詢問諮商時間、陪同人員、健保給付資格及自費項目。健保署2025年擴大給付公告已將符合條件的65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等納入;個人的疾病、收案條件與辦理方式,由院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