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歲憲兵士官長馬俊英紀壽 中榮嘉院榮服獻祝福
【勁報記者于郁金/嘉義報導】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於10月16日為護理之家百歲榮民馬俊英伯伯舉辦慶生活動,由院長陳正榮率領護理之家照護團隊及社工室同仁為馬伯伯慶生,嘉義榮民服務處處長許淑菁也率服務團隊與榮欣志工前來祝壽,馬伯伯的太太高女士及2位老友也特地出席陪伴;現場備有象徵長壽祝福壽桃、壽麵與生日蛋糕,眾人齊唱〈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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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涉嫌以李姓阿姨掛名公費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朱珍瑤等4人涉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朱珍瑤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其母親及妹妹各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李姓阿姨則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朱珍瑤表示,尊重司法,但將提出上訴,捍衛自身清白。
據悉,判決內容指出,朱珍瑤在擔任桃園市議員期間,安排母親及妹妹分別處理總務、出納等事務,另以李姓阿姨名義申報聘用公費助理。檢方調查指出,李女每月申報薪資約3萬至3萬5000元,相關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匯入帳戶後,再由家人提領或轉存,供家族使用。整起案件涉及金額共17萬7278元。
法院審理認為,李女雖被登記為公費助理,卻未實際執行相應工作,也沒有管理申請助理補助費所使用的銀行帳戶,部分薪資還轉入朱珍瑤母親及妹妹的帳戶。法官指出,朱珍瑤所稱李女負責的工作內容,與其他公費助理的實際職務及薪資相比並不相稱,認定李女在相關期間並未真正擔任公費助理,朱珍瑤等人也明知此情形,仍以相關資料辦理申報。
法院指出,公費助理補助費是政府為協助議員處理地方自治立法、問政及選民服務等事務所編列,目的在於提升議會運作及服務品質,並非提供議員個人使用。法院認為,朱珍瑤身為民意代表,本應遵守法令並維持廉潔形象,卻與家人利用掛名方式申領補助費,違背公費制度的設立目的,也影響民意代表的社會觀感。
法院另認定,朱珍瑤母親的犯罪所得11萬2278元,妹妹6萬5000元,均宣告沒收;若無法全部或部分執行沒收,將追徵相應價額。李姓阿姨則因明知自己未實際擔任助理,仍提供身分證、存摺及提款卡等資料配合申報,遭法院判刑,但法官考量她未取得犯罪所得,認定其犯罪情節較輕。
對於一審判決,朱珍瑤表示尊重司法,強調自己長期投入地方服務,並否認有不法情事,將繼續提起上訴,盼透過後續司法程序證明清白。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來源: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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