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車車牌角度擬訂上翹40度、下傾15度,舊車與改牌架怎麼看?
(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機車後車牌將有明確角度標準。車輛安全審驗中心10月1日公開函報交通部的修正草案,擬規定上翹不超過40度、下傾不超過15度,2027年7月1日起分階段適用新車審驗。目前仍是草案;已領牌機車的變更配套另行研議,車主現階段可先檢查車牌固定位置、有無遮蔽及牌號是否清楚,再決定是否更換牌架。 關鍵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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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2027年起買電動車,貨物稅流程有新選擇,但免稅額度維持原規定。南區國稅局10月14日說明,廠商或進口人經核准後,可在出廠或進口時先適用免稅,再於領牌後銷案,減少墊繳稅款的壓力。電動小客車仍以完稅價140萬元計算免稅額;實際車價是否調降,購車時要看車商報價與優惠條件。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月14日公告指出,現行實務是業者在電動車出廠或進口時,先按減半稅率繳納貨物稅,等消費者購車並完成領牌後,再申請退稅。新流程讓經核准的業者提前適用免稅,減少等待退稅期間的資金積壓。
依修正後的《貨物稅稽徵規則》第54條之1、第59條之1及第90條,國產車由產製廠商在出廠前申請,進口車由納稅義務人在申報進口前向進口地海關申請,2027年1月1日開始施行。一般向車商購車的民眾,由車商說明其採用的稅款處理方式。
《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貨物稅減免期間至2030年12月31日;電動小客車的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的稅額為限。
這個140萬元指貨物稅的計稅價格,與展間售價的計算基礎不同。同條例第13條、第18條分別規定,國產貨物完稅價格依廠商銷售價格扣除內含貨物稅額計算,進口貨物則按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計算。比較車款時,可向車商確認該車的完稅價格、適用稅率及已納入報價的減免。

南區國稅局以「完稅價格200萬元、馬力208.8HP的進口電動小客車」為例,按15%計算貨物稅:
案例詳見南區國稅局原公告。這次流程改制的直接效益,是業者少墊付等待退還的21萬元;案例中的最終稅額維持9萬元。購車優惠可另以車商提出的折讓與成交總價比較。
準備下訂時,可請車商在報價或訂單中說明三件事:
財政部8月18日發布的計算規定也保留未經核准具結免稅者的先繳後退作業。對業者而言,核准具結後仍有後續義務:依《貨物稅稽徵規則》,自出廠或進口放行的次月1日起算一年內,完成領牌並辦理銷案;無法如期完成時,可依規定申請延期或先補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