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委會科專赴瑞士發表藍色生物冶金 台師大團隊登歐洲舞台
報新聞/編輯部 海洋委員會補助之科專計畫再度登上歐洲舞台!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王彥士助理教授團隊執行之「前瞻藍色生物冶金技術開發計畫」,團隊於6月14日至19日受邀前往瑞士萊迪亞布勒雷(Les Diablerets),出席「戈登研究會議:仿生材料(Gordon Research Conference on Bioin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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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經濟負擔,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推動「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新制,提供失業勞工子女在學期間的生活支持。本學期生活扶助金自9月8日起受理申請,將於10月19日截止,目前已進入最後1週倒數。勞動部提醒,符合資格且尚未提出申請的失業勞工,請把握最後申請時間,儘速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減輕家庭經濟壓力,讓子女安心就學。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除了面臨工作中斷、收入減少的壓力,仍須負擔子女在學期間的學費、書籍費及日常生活等各項支出。為提供失業勞工家庭更實質的支持,勞動部自本學期起將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調整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並放寬原有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或補助僅能擇一請領的限制。新制實施後,失業勞工子女即使已獲得教育部私立大學定額減免、高中職免學費補助等各類政府就學減免或補助,仍可同時申請本項生活扶助金,讓政府資源發揮加乘效果,提供失業勞工家庭更多支持。
勞動部說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只要於受理截止日(10月19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符合申請資格:
於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0日者。
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於115年9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11月18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生活扶助金。)
除上述條件外,申請人子女須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6,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6,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5,200元的補助,一人為3萬1,200元,2名子女合計為6萬2,400元,協助失業勞工減輕子女在學期間的經濟負擔。
此外,為便利失業勞工申請,勞動部提供多元線上申請方式,除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外,也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提出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者,並可透過MyData平臺取得戶籍資料,減少申請人準備文件的時間。申請後如需補件或寄送審核結果通知,勞動部也會同步發送簡訊,讓申請人即時掌握相關訊息。
另為讓民眾能即時掌握生活扶助金的相關訊息,申請後如需補件,以及勞動部寄送審核結果通知時,除了以紙本通知外,也會同步發送簡訊,使申請人能即時接收重要訊息。
勞動部提醒,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申請即將於10月19日截止,尚未申請的失業勞工,請把握最後申請期限,可至「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提出申請,或下載申請書填寫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相關申請資格及規定,可至勞動部全球資訊網查詢;如有疑問,可撥打生活扶助金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洽詢,別讓自身權益因錯過申請期限而受到影響。
圖片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