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貼「砍樹死全家」遭法辦!部落客秦客等4人獲不起訴
台北市政府在去年6、7月間執行大規模路樹移除作業,在網路上引發廣泛討論。市府公園處表示,去年共移除3164棵樹木,其中超過八成是因自然死亡、腐朽、病蟲害、天災等自然原因,近二成則因車輛撞斷或樹木影響路面等因素必須移除。公園處強調,樹木修剪與移除基於公共安全考量,若放任感染病害或腐朽樹木存在,颱風期間恐造成倒樹傷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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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歲虞姓男子今年6月到高雄阮綜合醫院領藥,卻跟藥師爆發口角,罵對方「你發神經了!」遭衛生局認定妨礙醫療業務,開罰3萬元。
事件發生於今年6月23日晚間,虞男在阮綜合醫院門診看診後,到藥局領取自費藥品返家,發現藥量與金額出現疑問,隨即返回醫院詢問。院方查明後發現結帳計算錯誤,導致藥品數量短少,要求虞男補繳差額。虞男認為院方質疑他意圖少繳藥費,感到遭受誤解,雙方當場爆發口角,情緒激動下對藥師說出「你發神經了」。
虞男事後在保全陪同下返回櫃檯向藥師道歉,但雙方在溝通過程中再度發生爭執。藥師堅持通報事件,最終高雄市衛生局依醫療法第24條第2項及第106條第1項規定,裁處法定最低罰鍰3萬元。虞男雖已於9月底繳納罰款,仍對裁處結果難以接受,提起訴願要求撤銷原處分。
虞男受訪時表示,一家三代長期在該醫院看診,當時並未動手、恐嚇或阻擋藥師工作,也沒有持續叫囂,爭執時間不到2分鐘,「才一句話而已」卻遭罰3萬元,認為處分過重。虞男妻子也為其抱屈,指出虞男被診斷有輕微強迫症,受刺激時容易情緒浮動,希望醫療人員能體諒病患苦衷。虞男弟弟也出面說明,全家長期在該院就醫,曾詢問能否陪同道歉化解爭議。
虞男在訴願中主張,醫療法第24條第2項規範的是以強暴、脅迫、恐嚇等非法方法實際妨礙醫療業務,當時只是短暫口角,並未叫囂或反覆辱罵,不應將言語衝突直接等同妨礙醫療。他也質疑裁處書將「你發神經了」記載為「神經病」,兩者語意及侮辱程度不同,且自己已表達歉意,裁罰3萬元完全不符比例原則。
高雄市衛生局則回應,本案並非僅因一句話就開罰。依醫院通報及相關事證,虞男經藥師說明後仍持續爭執,並在保全陪同下再次返回藥局指責藥師,前後過程歷時近10分鐘,期間另有藥師介入協調,已導致藥師暫停原有工作處理爭執,並影響現場秩序及其他病人領藥。
衛生局綜合審認虞男言詞、前後行為及對醫院現場的影響,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以公然侮辱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於9月29日回函維持原處分。衛生局強調,保障民眾申訴權利不代表容許妨礙醫療業務,維護醫事人員執業安全是政府不可退讓的責任,堅守依法行政及醫療暴力零容忍立場。
阮綜合醫院則說明,為維護民眾就醫醫療品質,醫院對醫療暴力有通報衛生主管機關的義務,並應尊重衛生主管機關裁決。本案目前已進入訴願程序,衛生局表示尊重法定救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