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銘瑞/高雄報導)回顧民國113年底,高雄老字號「九龍齋食品有限公司」遭不實檢舉藏毒及涉犯食安法規。當時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與衛生單位大動作稽查並勒令暫停配合調查,更對外重罰千萬元,引發媒體大肆渲染「過期原料流入全台」,重創該公司數十年商譽與營運。
九龍齋食品及其負責人「犯罪嫌疑均不足」,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圖/九龍齋食品公司提供)
歷經一年半嚴密偵查,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正式偵查終結(114年度偵字第12166號),認定九龍齋食品及其負責人「犯罪嫌疑均不足」,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並於民國115年7月確定,業者隨後於8月依法聲請發還扣押物。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涉案關鍵商品「桔梗金麥芽」之原料麥芽膏,經檢方函詢上游廠商「順昌麥芽膏廠」,證實該批原料效期至115年6月24日,出貨時原料仍在有效期限內,查無違法毒品事證或過期改標之情事,檢方依法予以不起訴。
業者感嘆,案件偵查之初真相未明,行政機關即對外發布片面訊息,引來輿論與媒體未審先判,導致全台通路抽單、基層生計重挫。司法雖還其清白,商譽損失卻難以彌補。業者呼籲,主管機關與新聞媒體應落實偵查不公開與平衡查證,切莫讓未經證實的片面指控扼殺在地守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