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備局高雄205廠搬遷後,目前火藥生產線已獲高雄市政府核頒「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許可證(國內認證),該廠規劃自行小批量生產,待確認安全及品質無虞後執行量產作業,但未來將擴建105口徑以上大口徑彈藥的火藥與發射藥生產線,是要成為美軍後勤供應鏈一環,因此其生產的安全規格就必須要接受美軍規的認證標準。
需經專家重新編寫SOP 還要DDESB認證
目前國際上在發射藥與火炸藥的建廠與SOP指導領域,通常是由歷史悠久的軍工化學巨頭、國家防衛集團,或專門的化學工程承包商(EPC)來主導,以美國陸軍的拉德福兵工廠為例,該廠是主要的發射藥生產基地,目前由BAE 承包營運。當美軍需要升級或建立新的發射藥生產線(例如近年因應大口徑彈藥需求引進的先進閃光乾燥製程)時,皆由 BAE 的軍工專家重新編寫SOP,並對操作人員進行高強度的自動化設備安全培訓。
另外,承接美軍彈藥的國防合約商都需要DDESB認證(Department of Defense Explosives Safety Board,美國國防部爆炸物安全委員會認證),DDESB是一個主管軍事爆炸物安全的最高權威機構,例如美商洛馬、NG公司為美軍生產火箭推進劑或火藥的產線。這些工廠不論是在廠房動線、安全防護距離、避雷系統(LPS)設計上,都必須嚴格通過 DDESB 的審查與選址計畫(Site Plan)認證。
美商洛馬等公司生產火箭推進劑或火藥的產線時,嚴格通過 DDESB 的審查與選址計畫(Site Plan)認證。(資料照片/取自洛克希德馬丁)
產線、儲存須符合美方標準 軍備局僅持國內許可證
因此國外廠商要承接美國防部軍火製造訂單,無論是歐洲或日本軍工企業與我205廠,都是依據美國國防部承包商安全規範(DoD 4145.26-M),該特定產線或儲存設施就必須符合DDESB的安全標準並接受審查,這就是軍規彈藥的標準;除非是民用的彈藥,在美國民間火藥廠只要符合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的法規就可。
就因為生產火炸藥、發射藥(如單基藥、雙基藥、三基藥)的製造,涉及硝化纖維素(NC)、硝化甘油(NG)等極高危險性的化學物質,其製程中的溫度、濕度、摩擦與靜電控制極為嚴苛。若未經專業評估、私自更改製程或缺乏專業 SOP指導,自行摸索往往會付出高昂的時間成本與生命財產代價。過去曾有兵工廠在未經原廠或化學防爆專家評估下,為了趕工而私自更改乾燥房的SOP(如提高加熱溫度或縮短排氣時間),導致空氣中乙醚/乙醇蒸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因微弱靜電即引發整座廠房瞬爆。
生產火炸藥、發射藥具極高危險性,美國防部的承包商安全規範中就載明產線或儲存設施必須符合DDESB的安全標準並接受審查。(取自DVIDS網站)
雖軍備局表示,第205廠火藥生產線已獲高雄市政府核頒「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許可證,確認生產設備(施)符合安全衛生管理法規要求;另各項機具安裝後,均依第205廠與中科院共同研訂標準作業程序SOP,執行製程安全及小批量產驗證,確認安全及品質無虞後執行量產作業。但問題是,美軍105口徑以上大口徑彈藥的訂單會承認我們的安全許可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