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柏瑜總部成立!用歌聲揭參選初衷 感動數千支持者~
▲以「少年市長」打出名號的民進黨籍彰化市長候選人黃柏瑜,9日晚間成立總部暨與縣長候選人陳素月聯合南區後援會,上千名支持者到場力挺,現場氣氛熱烈。(圖╱黃柏瑜競總提供) 【亞太新聞網/記者孔亮云/彰化報導】 以「少年市長」打出名號的民進黨籍彰化市長候選人黃柏瑜,9日晚間成立總部暨與縣長候選人陳素月聯合南區後援會,黃柏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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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角抵加/林忠勳報導)韓國瑜10月10日在國慶大會重提大罷免,將其形容為政治獵殺,並批評行政院不副署。身兼立法院長與大會主席,他一面許願民主萬歲,一面以強烈政治標籤指向爭議另一方。這場演說最值得批判之處,在於他把凝聚共同體的場合變成黨派攻防,對人民監督與國會責任採取不對稱的標準,卻又要求別人收拾對立。
圖片來源:韓國瑜臉書
10月2日,韓國瑜主持國慶記者會,呼籲海內外同胞共同展現團結、為國家慶生。立法院留下的官方紀錄,清楚寫著這項期待。八天後,他在同一場慶典的核心舞台,重提大罷免與不副署,讓國家生日承接政黨爭執。
國慶可以討論民主困境,主席也有批評政府的自由。但當他選用政治獵殺這類敵我分明的字眼,人民有理由追問:他希望不同立場的人共同慶祝什麼?參與罷免、支持罷免的公民,是否也在他口中的團結範圍內?
國家慶典的公共性,要求主持者能容納不同政治選擇。把一群行使權利的公民放進獵殺敘事,容易讓他們感到自己被排除在外。韓國瑜不能先用言語劃分敵我,再把修補裂痕的責任交給總統。
憲法第17條明列人民有罷免權。罷免當然可能包含政黨動員,也可以受到批評;但政治動員本身,不能直接證明參與者正在進行獵殺。要指控脅迫、造假或濫用程序,就應提出對應的事證,不能只靠一個激烈標籤概括整場公民行動。
律師林智群在當日公開貼文中,拿陳柏惟與林昶佐的罷免案反問:同樣的標準,是否也適用於國民黨支持的罷免?這個問題戳中了演說的弱點。若對自己有利的罷免是監督,對自己不利的就被視為獵殺,民主便成了保護同黨政治人物的工具。
投票結果可以決定政治人物是否留任,不能抹去公民依法參與的正當地位。議長應守住這條界線。韓國瑜可以反對罷免的理由與策略,卻不應藉國慶舞台,讓人民承擔自己政治陣營的怨氣。
韓國瑜呼籲賴清德處理行政、立法對立。要求總統促進協商並無問題,問題在於國會議長也身處這場衝突之中。他有責任協助建立可對話的程序,並說明國會如何回應法律與預算爭議,不能只在國慶台上對另一端喊話。
他談到台灣民主不能被全世界認為是假民主、真獨裁,原話有警告的條件,不能改寫成他已證明台灣是獨裁。即使保留完整語意,這項指控仍須接受檢驗:究竟是哪一項權利遭剝奪、哪個程序被破壞、又該如何恢復?
韓國瑜能在國家重要儀典公開批評執政者,正顯示這個場合容許政治異議。這不足以證明所有制度都沒有問題,卻足以要求他拿出更具體的論證。若只留下獨裁的強烈印象,沒有相應的事實與制度說明,演說就只是在放大不信任。
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副署。副署的性質、不副署的界線與法律效果,需要結合法條及具體爭議討論;既不能由此推論行政院長擁有無限否決權,也不能只因立法院通過法案,就略過整個憲政爭論。
韓國瑜既以議長身分談憲法,更應說明自己的法律理由。法案是否經過充分討論、權力界線如何劃分、政治僵局怎樣處理,都比在國慶台上堆疊指責更有用。擁有國會多數的政治力量,也必須接受程序與憲法的約束。
林智群另反問,若認為行政權獨裁,為何不循倒閣機制處理?增修條文明訂不信任案程序,通過後行政院長須提出辭職,並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這條路涉及明確的政治代價。是否採取由立委依法決定,但高強度的指控,理應伴隨可承擔責任的制度主張。
周軒在當日公開貼文中,把脫稿演說解讀為韓國瑜不甘只任院長、希望爭取藍營支持的訊號,並連結到2028布局。他也認為,美、中、日相關機構會注意這場發言。
這些都是周軒的政治判斷,不能直接證明韓國瑜已決定參選,更不能代替外方的正式表態。但這項解讀提出了尖銳問題:一場國慶演說,為何讓人首先聯想到個人政治前途,而不是主持者承諾的全民團結?
當演說選擇黨派情緒最容易被點燃的題目,主席就必須承擔政治效果受到質疑的後果。國慶舞台的聲量來自公共儀典與國家職位,使用這份聲量的人,理應比一般造勢場合更克制、更清楚交代公共目的。
民主的難處,在於掌權者須接受不喜歡的監督,議長須面對不同意自己的公民。若把政治挫折包裝成民主危機,把對手描述為裂痕來源,卻不說明自己的責任,民主萬歲就只剩便宜口號。
韓國瑜應回答三個具體問題:批評罷免時,是否願意對不同陣營採取同一標準?指控憲政失序時,準備提出什麼法律與制度方案?呼籲團結時,是否願意把參與罷免的公民,也當作應被尊重的國家成員?
這場演說失格的理由,就在言語與職位責任的落差。國慶主席負有凝聚共同體的期待,立法院長負有促進國會運作的政治責任。韓國瑜應先履行這些責任,再要求別人為民主裂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