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整理報導】判刑28年的嘉義廟會「炸彈客」趙偉志,日前才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沒想到卻因另一件案件的罰金繳清,意外從監獄被放了出來。
趙偉志因2023年7月15日晚間在嘉義市「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廟會現場引爆爆裂物,造成29人受傷,案件經一、二審判處無期徒刑,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改判有期徒刑28年,最高法院8月2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原本應繼續在監獄服刑的趙偉志,卻因另案在雲林的罰金繳清,出現執行上的意外。
據了解,趙偉志另涉雲林案件,相關刑責可易科罰金。家屬10月2日前往雲林地檢署繳清罰金,雲林地檢署通知台南監獄後,監獄在執行程序中未查明趙偉志另有一件28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尚待執行,結果竟讓這名重刑犯離開監所。
嘉義地檢署5日發現趙偉志並未在監獄內,才驚覺執行出現問題,立即發布通緝,並指揮警方追查他的下落。警方隨即展開追捕,經追查後,6日下午在嘉義市垂楊路、國華街一帶發現趙偉志,當場將他拘提歸案,之後送往嘉義監獄執行28年有期徒刑。
2023年7月15日晚間,嘉義市舉辦「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廟會活動,現場聚集不少民眾。檢方調查發現,趙偉志案發前在嘉義市租屋,期間準備製作爆裂物。檢方指出,他利用鐵盒裝填高爆藥、低爆藥,再放入大量無孔鋼珠增加殺傷力,並加裝遠端遙控裝置,完成爆裂物後帶往廟會現場。
當天晚上,他將裝有爆裂物的手提袋放在表演舞台旁的垃圾集放處,之後離開現場,躲到約30公尺外的巷子裡。晚間9時55分左右,趙偉志以遙控方式引爆爆裂物,現場瞬間發生爆炸。爆炸威力造成29名民眾輕重傷,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傷者中還包括年僅2歲的幼童。警方後續循線查出趙偉志涉案並將他逮捕,案件歷經多年審理後,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8年確定。
這次卻因雲林另案罰金繳清,讓原本應在監獄服刑的趙偉志意外遭到釋放。嘉義地檢署表示,事件起因是地檢署間聯繫及執行程序出現疏失,已釐清相關責任,並著手檢討相關作業。目前趙偉志已重新被拘提歸案,後續將依28年確定判決執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