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振榮所提出的「企業家族」(Corporate Family)概念
施振榮所提出的「企業家族」(Corporate Family)概念 是其王道經營哲學中極具原創性與制度突破性的精髓。它並非指傳統東方社會「血緣至上、子承父業」的家族企業,而是將「家族的情感認同與向心力」與「現代專業經理人制度及市場機制」深度融合的組織生態模式。 其核心精神與制度內涵可歸納為以下四個層面: 重新定義「家族
1 天前・銳傳媒

跨國鎮壓、跨國騷擾、跨國跟蹤,中國真的有夠噁。
除了看到蔡康永被中國小粉紅抵制的新聞,手機又滑到美國FBI揭露賴清德總統的長子被長期跟監的案件,我不覺得意外,因為,這就是中國對台灣人的跨國鎮壓。
新聞報導指出,根據美國司法當局調查,一名居住在加州的中國籍女子涉嫌受中國方面指示,在2025年前往西雅圖監控賴清德總統的長子,不只拍攝本人,也蒐集他的家人、住家、車輛及車牌資訊,再將照片與影片傳回中國方面。
如果只把這件事看成有人偷拍總統的兒子,那就低估了問題。2024年,蕭美琴副總統訪問捷克,中國外交人員就有駕車尾隨她的車隊的惡例。後來捷克軍情單位還進一步證實了,中國的情報系統曾研究更具威嚇性的行動。蔡英文卸任後訪問捷克,也被捷克方面指出受到中國方面密切監控。
現在,監控對象甚至從政治人物本人,進一步走進政治人物的家庭生活。這正是我與台灣基進過去一直強調的,中國的滲透、統戰、暴力騷擾與跨境鎮壓,不能一件一件分開看。
中國真正要建立的,是一種恐懼感。即使我們的政治人物本人沒有離開台灣,他的家人、住址、車輛、生活圈,仍可能成為被蒐集的對象。
不得不說,這也正是沈伯洋長期早就在提醒台灣社會的事情。
中國對沈伯洋本人採取的手段,就是很具體的案例。2025年中國公安對他宣稱「立案偵查」,後續又出現全球追捕等威嚇說法。沈伯洋一直強調,這不只是針對他個人,而是一套法律戰、心理戰與長臂管轄的組合。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未必需要直接說「我要抓政治犯」。沈伯洋曾提醒,中國也可能把具有政治目的的案件包裝成洗錢、金融犯罪或其他一般刑事案件,再利用第三國的司法合作與引渡制度增加壓力。
所以這件事真正涉及的是,中國的法律,憑什麼管台灣人?中國的警察,又憑什麼把手伸進第三國?
而且,中國的跨境鎮壓常常不需要自己直接出面。
它可以透過外交人員、代理人、僑團、在地人士,甚至透過蒐集個資來完成監控與威嚇。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沈伯洋推動《反滲透法》補強的方向值得支持。
他的修法其中一項重點,就是要處理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非法取得台灣人民個人資料的問題;另一項則針對受境外勢力指示散布不實資訊加強規範。
這和台灣基進過去一直主張補上境外勢力代理人、在地協力者與跨境鎮壓的法律漏洞,其實處理的是同一件事:
不能每次都只抓到最末端負責跟蹤、偷拍、恐嚇的人,卻查不到背後是誰指示、誰出錢、誰提供資料。
賴清德長子的案件最後會查到什麼程度,當然必須交由美國司法程序認定。
但從蕭美琴遭尾隨,到沈伯洋遭中國公安立案威嚇,再到今天賴總統的家屬被指遭到監控,中國想輸出的,不只是它的政治立場,也包括它們的監控、法律與恐懼。
我認為,此刻台灣最急迫要做的,就是趕快補上法律的漏洞、提高代理人與資金流向的透明度,並和其他世界民主國家合作,讓每一次跨境鎮壓都付出更高的法律與政治成本。讓中國的法律無法決定台灣人可以說什麼,中國的警察,無法有權力把全世界都當成自己的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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