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角抵加/林忠勳報導)2026年7、8月統一發票從10月6日起開放領獎,財政部公布可兌領千萬元特別獎的發票有17張,200萬元特獎有11張,領獎期限至2027年1月5日。清冊中,10元Uber處理費與10元飲品發票都中了千萬元。民眾除了核對獎號,也要確認發票是否已列印,才能選擇適用的APP或臨櫃領獎方式。
財政部賦稅署10月5日公布中獎清冊。本期9月25日開獎後,排除空白、作廢、金額不符,以及買受人記載為營業人等不合給獎規定的發票,確認千萬元特別獎與200萬元特獎合計有28張可兌領發票。
稅務入口網清冊顯示,千萬元特別獎包括Uber開立的10元處理費發票、台南市鹽水區全家便利商店開立的10元飲品發票,以及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7-ELEVEN開立的27元列印發票。中獎交易涵蓋日常小額支出,手邊低金額發票也可逐張核對。



財政部說明,發票存於載具且未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的民眾,可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自動匯款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免繳印花稅;使用會員載具者,需在開獎前完成歸戶。
若開獎後才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APP可領的範圍限於五獎、六獎,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500元獎;若消費時就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APP則只能兌領五獎及六獎。已列印發票中其他獎項,仍可依獎別到指定據點領取。
已在9月24日以前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並設定獎金自動匯款者,本期雲端發票中獎獎金不論金額,將自10月6日起匯入指定帳戶。未及完成設定者,可改用APP的即時領獎功能,或列印中獎證明聯後依獎別臨櫃辦理。
載具發票在開獎前未列印證明聯,可同時參加統一發票號碼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獎對獎,但同一張發票若兩者都中,只能領取其中一個獎項。官方本期領獎規定另載明,三獎以上須扣繳20%所得稅;APP的免印花稅措施不影響這項扣繳規定。
選擇臨櫃領獎者,應攜帶中獎發票與身分證明文件,先依財政部公告附表確認該獎別的兌獎據點及服務時間,並在2027年1月5日前完成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