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慶行情戰5萬點!外資點名攻頂部隊曝光 00991A押對寶奪第一、川湖台光電全鎖漲停
是新聞網 記者/林偉志 圖/pexels 台股第四季開局強勢反攻,加權指數10月5日大漲1,236點、收在49,712點,再創歷史新高,距離五萬點只差一步。主動式ETF表現更搶眼,復華投信旗下「主動復華未來50」(00991A)第四季開局3個交易日上漲8.17%,在台股主動式ETF中居冠,漲幅是大盤(3.70%)的2倍
15 小時前・旅食樂

(媒角抵加/記者陳志仁報導)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北市中山大同區議員參選人李惠暄今(5)日針對西門町同志酒吧遭警方持搜索票搜索事件提出質疑,從搜索票效力、現場限制行動及身分查驗後仍不得離去等3項法律問題切入,要求台北市政府說明執法依據,並點名曾任律師的台北市長蔣萬安正面回應。

李惠暄表示,搜索票的法律效力,是授權警方在特定範圍內偵辦案件,並不代表現場所有人自搜索開始後,就一律成為犯罪嫌疑人;此外,查驗身分、限制行動及帶人離開等措施,都應分別具備獨立法律依據,同時符合比例原則,不能因警方持有搜索票,就對現場人員採取無差別管制。
針對現場顧客看到警方進入後,據了解曾主動想穿回衣服,卻被要求「不要穿、保持原狀」,事後又遭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一事;李惠暄認為,相關執法過程存在值得釐清的法律問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仍須符合相關構成要件,若執法人員先要求當事人維持原狀,之後又以該狀態作為裁罰依據,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應由主管機關完整說明。
李惠暄進一步質疑,若警方完成身分查驗後,現場人員仍無法離開,執法機關究竟是以何種法律身分限制其行動?犯罪嫌疑人、證人或身分尚待確認者,各自適用的法律程序與保障並不相同;當人民欲離開卻遭限制時,已涉及《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更需要明確法律依據及充分理由。
李惠暄強調,這起事件不只是同志族群或單一酒吧的問題,而是所有民眾都可能面對的法治課題;今天可能是酒吧顧客,明天也可能是參與陳抗的民眾、街友,甚至只是恰巧出現在特定場所的一般市民,因此要求台北市政府公開說明此次搜索過程,包含查驗身分、限制離開及帶回派出所等措施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