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北社今天(5日)發布聲明表示,該社9月30日召開第11屆理事會,針對前理事長羅浚晅任內涉及人事、財務、組織治理及行政程序等事項進行審議,經9名理事出席、無記名投票後,8票同意、1票拒領票,通過相關罷免案。羅浚晅另提出辭任、退社及相關職務異動,台灣北社表示,相關事項已依內部程序處理。
台灣北社指出,羅浚晅於9月22日提出書面辭職及退出社團聲明,會員資格、理事資格及理事長職務涉及不同法律與章程關係,該社已分別依程序處理,後續並將依章程及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必要的申報及異動程序。
在財務資料部分,台灣北社表示,依目前掌握的理事會紀錄,8月27日曾發生原始財務憑證遭攜離辦公處所的情形,現有資料中尚未查得相關事前授權,且當時未完成資料清冊及正式簽收程序。該社認為,此事造成文件保管及移交紀錄出現中斷,增加後續會計核對及查核的困難。
台灣北社表示,後續將針對前任交接至近期的帳戶餘額、資金流向及相關憑證進行核對,至於實際事實及責任歸屬,則以後續專業查核及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為準。
在人事及薪資爭議方面,台灣北社針對羅浚晅所稱「秘書處自行增加薪資」的說法表示,經該社目前查核,秘書處相關人員所領款項分別有政府補助計畫、專案經費或實際工作安排等來源,部分款項依政府補助計畫分期支付,另有部分則與特定專案捐款及工作安排有關,因此該社認為不宜概括描述為秘書處人員自行調高個人薪資。
台灣北社另表示,2026年7月間曾發生薪資發放爭議,依該社掌握的相關紀錄,薪資入帳後曾有要求同仁將薪資匯回的情形,並因此衍生工資給付爭議。
此外,台灣北社指出,羅浚晅任內曾提出強制同仁退休的處置方案,但8月12日的理事會會議未獲同意;其後,相關同仁就薪資、工作安排及職場互動等事項,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及提出申訴。目前相關程序仍在進行,台灣北社表示將尊重主管機關認定並依法配合。
至於社團資源使用部分,台灣北社表示,羅浚晅於2026年4月推動成立「台灣之盾—民主大聯盟」,依該社目前掌握的帳務資料,期間部分相關支出由台灣北社經費支付。部分理事則對該組織章程第4條所定總召權限提出疑義,認為其與台灣北社所追求的自由、民主、法治及多元共治理念是否相符,有進一步釐清必要。
台灣北社表示,目前掌握的理事會紀錄中,尚未查得成立該組織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完整授權決議,因此將進一步查核相關組織文件、成立程序、授權依據,以及該組織與台灣北社之間的關係。
另外,針對羅浚晅任內曾安排非社員使用台灣北社媒體專欄資源一事,該社也表示,將一併查核其授權程序及資源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台灣北社強調,上述事項目前均屬該社查核範圍,除已完成的會議程序、文件往來及客觀紀錄外,涉及個人責任、財務歸屬或勞動法令適用的部分,均不預斷任何個人的民事、刑事或其他法律責任。
台灣北社表示,後續將以客觀憑證、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釐清事實,如經查核及法律評估認有必要,將依法採取相關法律程序,並視事項性質向主管機關提供資料。該社強調,未來將以制度治理、資訊透明及依法行政為原則,維持社團正常運作及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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